为供电部门奉献三十年,老来却一无所有我是一年近六旬的农电工,家住怀远县龙亢镇,自1979年经考试进入农电站工作,一年约400元工资。到了九十年代,每月基本工资涨到350元,外加夜班费等补助,每月收入总共也只有四五百元,这么低的工资一直到2007年都没有变化。在此期间,怀远供电局的各种考核考试都正常参加,兢兢业业,踏实工作,当今的打工大潮汹涌澎湃,也没让我为之所动,就指望到老来能有所保障。可不幸偏偏降临我头上!2007年10月,由于雨天路滑,我骑摩托车上班路上摔倒,一侧锁骨骨折,肋骨四根骨折。次日就向直接管理全县变电所电力调度的怀远供电公司调度所所长卢永玲和操作队队长廖君请假,得到批准,在家养伤。2007年11月公司举行安全规程考试,我怕被清退,拖着病体参加了考试,并得88分,第51名(这有公司文件为证)。摔伤之后,领到2007年年底的基本工资,还有2008年春节过节费。至此还很正常,但之后便再也没发工资给我。身体基本痊愈之后,我要求上班,却被再三推拖。没有收入,没有生活保障,我只得一再找公司相关领到,却被他们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再到后来,他们竟然诬陷我自动离职,甚至不承认有我这个职工!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去过,只培几千元了事,这显然耍无赖。请您帮帮忙,看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