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除了没有一份正式工作外,其他任何条件都胜过男方,男方有一份正式工作,但一个月长时间没有在家,不能照顾好孩子,上班期间交由男方的母亲带,而我现在暂时没有工作,可是我过段时间会有自己的事业,请问,在孩子才1岁的情况下,法律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吗?可是他提出离婚的原因,却是因为我们有时候在生活上的一点琐事,闹点矛盾,其他并没有什么大事,就因为这样他就说在一起痛苦。可是我觉得两个人选择在一起过日子,吵架那是正常的,我们并不是经常性,很久才会因为某些事情所引起。我根本就没有想过离婚这事。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才不会因赌气而闹到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