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关系怎么解除甲方:赵彦中乙方:李振江2009年4月,甲方对乙方说其以后发展数控铣加工业务,动员乙方参资一起经营,乙方先出4.2万元、甲方以后也出齐4.2万元,购一台数控雕铣机,甲方负责经营业务、乙方负责编程技术。乙方遂起草了一份协议,甲方看后说其补充再签,但一直以太忙为由没有制定协议(看来甲方是蓄意不签有约束力的协议,以便日后达到其欺诈乙方的目的)。乙方把钱交给甲方(有收据),甲方联系购进设备安装到其所租厂房后,甲方就开始无视乙方权利,一切任意而为,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乙方曾提出5项要求,甲方均断然拒绝不与协商,常以变卖资产不干了、损害乙方利益之言相胁迫,欲使乙方屈服甲方。更甚者,今年1月间,甲方还欲把合作经营的部分收入强入其个人账上,足见其不诚之心。甲方一切任意而为,无视乙方权利,鉴于甲方无视合资企业法的章程,使合资企业的议事规则无法进行,使合作经营形式无实际意义,俨然是其独自经营;双方合作未签订协议,更无相应的执照,使合作无法定意义,造成合作既无法定意义又无实际合作意义的主要责任在甲方。这种关系当如何解除,甲方实收乙方的款项该如何的追偿,李伟梁的有效生产薪酬该如何追偿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