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打官司,那份“备忘录”有用吗?假…

假如打官司,那份“备忘录”有用吗?假如打官司,这“备忘录”有用吗?因为我们两个老人住房困难,在2005年由我们夫妇和几个子女共同出资买了一套二手房来改善我们夫妇的居住条件。因为当时其中有一个儿子居住在国外,所以在办“产权证”的时候没有写上他的名字,全家只是写了一份“备忘录”,说明每个人的出资份额是多少(因为大家实际的出资份额是不一样的),然后每个出资人都签了名。但最近因为一些家庭财产分配矛盾的日益尖锐化,那几个在“产权证”上有名字的子女不准备承认那个尽管出资、但在“产权证”上没名字的儿子的权益。看来一场官司不可避免。为此,我们夫妇倍感痛苦。我们的问题是:假如打官司,那份“备忘录”有用吗?其次,那个在“产权证”上没名字的儿子,能够如数得到他当初所出的实际份额(他出的份额是其他人的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