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核算上班时间?我的工作时间是这样安排的:一天上班24小时(即早上8点一直至第二天早上8点,但中途中午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而且上班时间是上一天休一天的安排)如果这样核算,我一天上班24小时上一天放一天,那么一个月大约上班15天。那么我一个月的上班时间即为:24X15=366个小时。但是按劳动法的规定:每天工作时间正常时间为8天,那么每月上班时间即为200小时左右,那么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急~!!求助: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核算上班时间?我的工作时间是这样安排的:一天上班24小时(即早上8点一直至第二天早上8点,但中途中午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而且上班时间是上一天休一天的安排)如果这样核算,我一天上班24小时上一天放一天,那么一个月大约上班15天。那么我一个月的上班时间即为:24X15=366个小时。但是按劳动法的规定:每天工作时间正常时间为8天,那么每月上班时间即为200小时左右,那么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