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各位律师,你们好!老婆感情不和以及居住地的问题至使感情完全破裂,现决无和好的可能,就目前我的情况是:1,我在家乡市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名字是落的我本人,买房子,她只出了5000元,其它的费用是我爸妈的还有我借的,房子是按揭的,现在供了两年多了,每个月供800,一共供20年。而且她在东莞这边上班的工资也没有用做家庭支出,也没有供房。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财产怎样判?2,她侮辱了我家人(父母,姐姐,姐夫),我怎样来取证证明她曾侮辱过我家人?3,一共有两个小男孩,一个6岁,一个5岁,请问律师怎样判更合理?4,她2007年提出离婚,而且是先打电话给我母亲提出的要和我离,在我姐姐面前也提过,现在她的太度离是要离,但她什么都不配合,因这事毕竟也是双方的事。我想请各律师帮我想想招,我真拿她没折了,谢谢各位。来自四川—现在东莞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