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是2006年9月办…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是2006年9月办理的结婚登记,2007年1月购买的房屋。当时我妻子是2005年7月刚大学毕业,工资低所以买房时没出什么钱。因为我是2001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了6年积攒了19万元,我父母又借给我15万,我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20万元,缴纳了54万元的房款。我们于2009年12月还清了公积金贷款。现房产估价在90万左右,产证上面写的是我和我妻子的名字。另外,我2008年购买了我们公司的职工股2万股,共57000元,现公司正准备上市,但还没有获批。其他财产就是首饰、家具和我们两个工资卡上面的零星现金了。如果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话,我想咨询:1、房产要如何分割?(双方比例多少?我父母也能因为当时出资而得到分配么?)2、职工股部分要如何分割?3、其他财产如何分割?另外,如果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法院会强行宣判么?唯一一套住房还会被执行拍卖么?离婚官司最长可以拖多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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