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视权和自身权利我和未婚妻有订婚…

关于探视权和自身权利我和未婚妻有订婚但未办理结婚前就生有一子因感情不睦所以到现在还是未结.现小孩已两岁半.在过去的一年半里我几乎见不到自己的孩子.我每每要求.不是推拖就是拒绝我见孩子.期间她把孩子上了她户口.也将孩子连名带姓的改了.现在更是不告诉我小孩的现况.我是他的父亲.我想知道这样的话.我有什么权利.如果我自行去将孩子抢回来这样可以吗.除了起诉外还有什么方法最快最有效可以让我见到孩子.有没有什么强制力.还是我是台湾人就什么权力也没有.也不受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