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我去年在一家瓷砖经销公司做销售,年底离开公司,离开时有4万7千余元的未收款,离开时我像公司写过一封保证书:内容为本人在离开公司后一定帮公司把购物方的余款收回。次期间我一直在追购物方此款,但现在人都找不到了。电话也不接,公司就把购物方和我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至今只有一万六千多元未收回)。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经济纠纷我去年在一家瓷砖经销公司做销售,年底离开公司,离开时有4万7千余元的未收款,离开时我像公司写过一封保证书:内容为本人在离开公司后一定帮公司把购物方的余款收回。次期间我一直在追购物方此款,但现在人都找不到了。电话也不接,公司就把购物方和我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至今只有一万六千多元未收回)。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