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土地承包合同书现在是否有效我父亲有0.82亩30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土地,由于没有进出水设施,请求村领导帮忙解决,多次协调无果,后无法生产,闲置了几年,在闲置中本村村民在上面栽了点棉花,也没得到什么收获,变相抛荒了。04年我父亲病逝,村上发第二轮合同书,把我父亲土地合同没发,当时我母亲向队长要过,队长说没发没关系,谁不知道你是本村人。就在同年种我父亲地的村民也病逝了。由于区划调整,该村民的亲家急忙在我父亲的地里栽上了树,想骗取国家征用费,几年来国家没有征用,他女儿又嫁在外地,没时间来管理树苗,树苗几乎死完了,那块地又荒了几年,去年我看了那块地的合同书,上面清楚的写到土地不能抛荒,于是我花了很大精力把那块地开垦出来了,让母亲去种点粮食补贴生活。在开垦前我就同她的叔叔和生产队长打了招呼,他们也同意我开垦出了继续耕种,没想到对方看我把那块地整理的非常好,现在又要强行的霸占(理由是她有第二轮同书),后经过村委会调解,村委会采取折中态度,并把土地让给她使用,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处理态度,因为30年合同书在我母亲手里,这块地已荒多年,她一直没有过问,现在我把它开垦出了,她又要强行霸占,难道30年土地承包合同书废止了吗?再说她又不住在本地,自己家原有的土地都给别人做了和抛荒了,为什么村委会还要把土地让给她,难道想要土地继续抛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