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我是09年10月15日签试用…

劳动合同我是09年10月15日签试用合同的。公司规定是试用3个月。就是在1月15日试用期结束。在2010年1月15日公司有与我签了份转正合同。只是我发现合同没有公司的法人代表的签字。也没有公章。进公司时入职申请表是规定试用期后工资由原来的4200–4600.并注明试用期中的4200元的200元是试用期后一次计发,但现在我过了试用期了就是现在的时间是2010年3月15日后了。我没有得到公司的答复是否转我为正试工。更不用说有按入职时的约定在试用三个月后给我调整工资。。。请问我怎样处理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