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本人驾驶农用车在宿迁东外环自…

交通事故本人驾驶农用车在宿迁东外环自南向北行驶,车速65公里,在前方30米处有一人骑电动自行车突然窜了上来,自东向西横穿马路,当时我正在行车道上行驶,当机边刹车边按喇叭,同时我已经驶入超车道里,她还是往前冲,由于车轱辘刹车与地面打滑,我的车被迫进入左侧逆行道上停住了,从刹车痕迹测量到电动车倒的距离是29.6米,从电动车测量到我车停住距离是30米,我车的右侧驾驶棚车门下部擦着电动车的左侧车把,制使电动车倒\'人伤,电动车倒在超车道与行车道之间的虚线东侧30厘米左右【即行车道内】,请问警官这属于谁的责任?